光之島文化藝術基金會
-
場地容量
50位
-
空間大小
30坪
-
場地說明
光之島共享基地致力於為花蓮的藝文工作者打造一個多元且友善的支持平台,提供工作空間、培力課程與作品展示機會,串聯在地創作者之間的交流與合作。
透過展覽、演出與講座等各類藝文活動,促進與在地民眾的連結與互動。
場地亦供應咖啡與點心,營造舒適的交流氛圍,適合舉辦中小型課程、工作坊及講座,並設有展覽牆面,滿足多元展演需求。
交通
自花蓮火車站出發,開車約6分鐘可抵達。
搭乘公車約12分鐘,於「明禮國小」站牌下車後步行即可到達。
-
可租用時段
星期日:08:30-17:30|18:00-22:00
星期一:08:30-17:30|18:00-22:00
星期二:08:30-17:30|18:00-22:00
星期三:08:30-17:30|18:00-22:00
星期四:08:30-17:30|18:00-22:00
星期五:08:30-17:30|18:00-22:00
星期六:08:30-17:30|18:00-22:00
-
空間負責窗口聯絡資訊
聯絡人:楊庭嘉
電話:0919-116548
Email:islandoflight2022@gmail.com -
空間借用須知
(一) 借用空間一天只能申請借用一次,因此若一天有借兩個時段的需求,可以先申請涵蓋兩時段之總時間,再於備註中說明兩時段分別為幾點至幾點。例如 : 欲申請借用時間為09:00-12:00 & 14:00-17:00,可以先點選涵蓋兩時段之總時間08:30-17:30,再於備註說明第一時段09:00-12:00、第二時段14:00-18:00。
(二)申請人如收到同意借用通知,需填寫青聚點所訂定之空間使用同意書,並於青聚點規定期間內將空間使用同意書寄給青聚點空間負責窗口,以完成申請借用流程。
(三)確實遵守使用時段,如因超過場地借用時段,不得影響下一場次活動進行。
(四)自行處理於借用場地期間所遺留之任何廢棄物,包含活動前之佈置、活動期間之餐食等,應共同維護借用環境之清潔。使用完畢後,相關借用設備物品應如數歸還及回復原狀其有短少或損壞,應予補足或照價賠價。
(五)在借用活動期間應負責場地內外秩序(包含噪音)、設備、公共安全(包含用電及消防安全)、交通及環境衛生之維護。
- 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明禮路8號
※藍色為可借用時段,請於借用日前至少三日(含)提出申請。
例如:若於3月25日提出申請,則最早可借用之日期為3月28日,恕無法申請3月26日或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