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頁首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形象圖
首頁 共享空間借用 光之島文化藝術基金會
:::

光之島文化藝術基金會

形象圖
形象圖
形象圖
場地資訊
  • 場地容量

    50位

  • 空間大小

    30坪

  • 場地說明

  • 可租用時段

    星期日:08:30-17:30|06:00-22:00
    星期一:08:30-17:30|18:00-22:00
    星期二:08:30-17:30|18:00-22:00
    星期三:08:30-17:30|18:00-22:00
    星期四:08:30-17:30|18:00-22:00
    星期五:08:30-17:30|18:00-22:00
    星期六:08:30-17:30|06:00-22:00

  • 空間負責窗口聯絡資訊

    聯絡人:楊庭嘉
    電話:0919-116548
    Email:islandoflight2022@gmail.com

  • 空間借用須知


    (一) 借用空間一天只能申請借用一次,因此若一天有借兩個時段的需求,可以先申請涵蓋兩時段之總時間,再於備註中說明兩時段分別為幾點至幾點。例如 : 欲申請借用時間為09:00-12:00 & 14:00-17:00,可以先點選涵蓋兩時段之總時間08:30-17:30,再於備註說明第一時段09:00-12:00、第二時段14:00-18:00。
    (二)申請人如收到同意借用通知,需填寫青聚點所訂定之空間使用同意書,並於青聚點規定期間內將空間使用同意書寄給青聚點空間負責窗口,以完成申請借用流程。
    (三)確實遵守使用時段,如因超過場地借用時段,不得影響下一場次活動進行。
    (四)自行處理於借用場地期間所遺留之任何廢棄物,包含活動前之佈置、活動期間之餐食等,應共同維護借用環境之清潔。使用完畢後,相關借用設備物品應如數歸還及回復原狀其有短少或損壞,應予補足或照價賠價。
    (五)在借用活動期間應負責場地內外秩序(包含噪音)、設備、公共安全(包含用電及消防安全)、交通及環境衛生之維護。

地點
  • 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明禮路8號

※藍色為可借用時段